关于印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校园风采文化创意大赛 作品征集方案》的通知

来 源:本站 作 者: 日 期:2017-04-18 12:34:21 点击:

内容简介:校属各单位:为传承优秀文化,弘扬湖应精神,展示我校师生员工的风采与思想情怀、校园的风貌与发展历程、办学成就与特色,烘托校园文化氛围、支持创新创业、展现学校的整体形象,特举办“校园风采文化创意大赛”活动,现将《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校园风采文化创意大赛作品征集方案…

 

             

        湖应院办发〔2017〕16号

 

 

关于印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校园风采文化创意大赛
作品征集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传承优秀文化,弘扬湖应精神,展示我校师生员工的风采与思想情怀、校园的风貌与发展历程、办学成就与特色,烘托校园文化氛围、支持创新创业、展现学校的整体形象,特举办“校园风采文化创意大赛”活动,现将《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校园风采文化创意大赛作品征集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加。

 


附件1: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校园风采文化创意大赛作品征集方案


为传承优秀传统,弘扬湖应精神,展示我校师生员工的风采与思想情怀、校园的风貌与发展历程、办学成就与特色,烘托校园文化氛围、支持创新创业、展现学校的整体形象,特举办“校园风采文化创意大赛”活动,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征集作品,诚邀您的加入!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7年5月8日止

二、征集对象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全体师生员工

三、征集内容与形式

参赛作品不限主题、不固定形式,总体上要求以多元的文化艺术手段(尽可能的加入配图和文字说明)展示我校师生员工的风采与思想情怀、校园的风貌与发展历程、办学成就与特色。作品需具备对外宣传展示的条件,适合主流新媒体传播(网站、公众号、朋友圈、微博等)。

作品形式(不局限于以下类别):设计类(海报、多格漫画、h5等),美术类(国画、油画、版画、水粉画、工笔画、书法等),摄影类,影视类(短片、微电影、动画等),个人自媒体或服务平台,工艺品类,文学类(小说、短文、诗歌等)

五、作品要求

(一)图文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富有美感。

(二)形式简洁、色彩明快、易于识别,富有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合对外宣传,利于进行推广扩散。

(三)作品必须为应征者本人原创,要求附创意或设计说明。

(四)设计类投稿者需提交电子版(RGB色彩模式,300dpi,JPG格式,单个文件规格小于5M,超过此容量的作品需当面提交)、及电子版的设计创意说明(300字以内)和纸质版作品原创声明(见附件)。

(五)美术类、工艺品类,文学类需提交实物,摄影类可适当进行修图,影视类需提交AVI格式,个人自媒体或服务平台可提供网址链接或二维码。

(六)其他类别按所属形式提交。

(七)作者需保留设计源文件及创作原稿,获奖者需提供原文件及原稿件,如要修改需按组委会要求进行,否则取消获奖资格不再递增。

(八)原则上每人投稿不超过两件,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组委会单独申请。

六、提交方式

(一)电子版发送邮箱:hysjysxy@163.com

学生来稿邮件主题中注明“文创大赛-所属学院-班级名称-班号-姓名”附件必须是一个压缩包文件。

教师员工来稿邮件主题中注明“文创大赛-所属部门-姓名”如附件必须是一个压缩包文件。

(二)无法通过邮件发送的作品需直接将作品送至西校区20栋206室(按工作人员要求整理摆放好作品)

七、评审方式

学校将组织专家成立评选工作组对参赛作品首先进行分类初选,入围作品将在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投票与展示。结合投票结果,组委会与评选工作组将评出最终名次并将在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上统一公示。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奖金800元;

二等奖:奖金500元;

三等奖:奖金300元;

优秀奖:奖金100元

具体获奖名额将由组委会依据参赛作品数量与质量另行确定。

九、其他说明

(一)来稿一律不退,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二)本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西校区20栋302室,咨询与举报电话:13387366686(梅艳)。

(三)本次大赛官方发布媒体: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官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大赛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

十、组委会

组委会成员:陆晨、陈文斌、李红波、田贵武、李旋旗、梅艳、王富松、向文、卢发松。


附件2:

参赛承诺函


2017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院风采文化创意大赛组委会(文内简称“组委会”):

本法律实体/自然人(以下简称“承诺人”)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组委会有关规定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其参加学院风采文化创意大赛而提交至组委会的参赛作品是由承诺人独立完成的。承诺人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二、承诺人自参赛作品提交之日起,即视为许可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无偿拥有展览、发布、出版等使用权利。

三、承诺人必须保证:

(一)承诺人应排他地再同意组委会以任何组委会自行决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和场合行使发表作品的权利。

(二)承诺人应同意并确认,组委会在以任何方式使用作品时均无需标明承诺人的姓名或名称(包括但不限于本名、笔名或其他可能将作品与承诺人相联系的称谓、名称)。

四、承诺人承诺,组委会有权自行决定对最终被选定为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授权、许可、保护和再制作再开发等活动,而不受承诺人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干涉或限制。上述活动可针对任何载体(包括在目前认知领域下不可知的载体)进行,也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电子形式的任何方式。

五、如由于承诺人参与本次大赛,无论承诺人有无过错,而导致组委会面临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或使组委会因此而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组委会均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组委会免受上述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的任何影响。组委会同时就其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保留向承诺人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六、承诺人不得因其对参赛作品的创作而侵犯组委会因组织大赛而享有的知识产权或者侵犯任何第三方享有的相关知识产权。

七、未经组委会事先书面同意,承诺人不得转让其在本承诺函项下的全部或部分的承诺义务。

八、本承诺函根据中国法律解释。

九、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请仔细阅读本承诺函并亲笔签名,请将承诺函打印出来,填写承诺人签名及日期,整张扫描或拍照后,转为jpg格式的电子文件随作品一起提交。文件不大于1M。)

 

 

承诺人(自然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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