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建设 | Document content

公共课部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标准

 文化传媒    2017/3/8 9:03:55    
 

公共课部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标准

                     2017年3月

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过程中最重要、最基本的环节,课堂教学质量既真实地反映着教学准备的丰欠和教师教学水平的高低,又直接影响着教学目标的实现和人才质量的提高。为确保教学质量,系里将根据《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工作基本规范》要求,加强教学检查和督促。现将教学检查的具体标准公布如下:

1.课堂教学必须在全面充分完成教学准备各项工作后进行。每学期开课前一周,由教研室负责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许教师开课。

2.上课必须具备教学大纲、教材、规范教案或讲稿、学生名册以及必要的课程说明或辅助材料等。授课内容、方法,原则上应与教案相符。同时鼓励教师根据新情况调整教学内容,变更教学方法,灵活有效地进行教学,以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3.授课要知识系统,观点正确,重点突出,逻辑严谨,语言准确、通畅,板书条理清楚。授课生动且通俗易懂。

4.尊重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有效激发调动学生参与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师生互动、教学相长。

5.合理分配教学时间,提高时间的利用率,保证计划授课内容的全面讲授和突出重点内容的需要,按时上下课。

6.作业的布置与批改要严格按学校《教学工作基本规范》执行。

7.使用PPT或CAI课件或采用电化手段辅助教学的教师,必须熟练使用相关设备器材,为提高教学效率服务。以教学效果作为评价采用新的教学手段成效的唯一依据。

8.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得体,言谈文明,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展示良好人格和修养。

以上质量标准适用本系教师执教的所有课程。检查结果适用于《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和《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奖惩细则》。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教学手册填写规范

学校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善卷路2058号 邮编:415100

联系电话:计财处 0736-7821399 校办 0736-7388388 招生 0736-7377377 就业 0736-7388885 教务 0736-7385222 学工 0736-7381111 传真:0736-7388882

版权所有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 Copyright 2014 - 2020 Hunan Applied Technology University All Rights Reserved.

主体备案号/许可证号:湘ICP备15000766号 前置审核号:湘教QS4_201407_070076

扫一扫

关注微信公众号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